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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024-02-28 10:01  

(转发)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面向全省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纲要》,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40年为契机,围绕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学理研究,用扎实的理论成果不断推动全省思政课教学提质增效。

二、项目数量与资助强度

本批次马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拟立项25项,其中重大项目5项、资助强度为每项20万元,重点项目5项、资助强度为每项10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5项、资助强度为每项5万元。评审过程中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对象和资格要求

面向全省思想理论战线正县(处)级以上职务领导干部、全省大中小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批次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报重大项目的资格条件:1.首席专家(限1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2.首席专家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评过省级以上人才项目;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4.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职务),本批次申报只能参与1个项目。

(四)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五)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31日后出生)。

(六)申请人本批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本批次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七)在研的(2024年5月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主持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选题指南

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共设立15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重大项目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3万字。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方式: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和审核。线上申报务必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和《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为准,申请重大项目不填写《论证活页》。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上传申请书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二)申报时间:本项目管理系统于2024年3月21日9时至3月30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三)材料提交:(三)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5日17:00前。地址:办公楼519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三)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各申请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纸质材料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省社科工作办。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谢双梅

联系电话:0812-3378946  

附件: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申报附件      

                                                                                       科研处

                                                2024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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